他一直很感谢我。
哥是典型的时代牺牲品。
哥在当地有个记录一直没人能破,就是在一年里,被派出所传唤过五十二次。因为当时是未成年人,派出所所长也对他网开一面,派出所上班,他就去报到,派出所下班,他就回去。可有次中午,放他出来回家洗个澡,哥就在大街上用随带的雨伞尖直接捅伤一个人。
哥说:洗完澡再回去,受伤的已经在派出所等了。所长一耳光扇他脸上,力度之大,是他这辈子挨的耳光最重的。
然后就关他黑屋子。以前享受的待遇,荡然再无存。
哥再出来,组织了团伙,反正就是在街上寻衅滋事。那个时候打架,没任何经济利益,就是为打名声。街上见谁是在外面混的,哥就招手示意过来,而且什么话不说,别人莫名其妙的就挨了几耳光。不服的,就开战。服的,以后见哥就远远的。
哥坐牢,只为了十二块钱,用他的话说,七个人每人分了包一块钱的烟和一瓶几毛钱的汽水。
哥是让所谓的兄弟害的,六个人被一个人害了。那个时候没消夜,没娱乐,就剩点青春萌发完全野性。
哥他们当时坐街口乘凉,两个外地佬用外地口音交谈着走过。哥他们挑衅时,外地人根本没把这群小孩子看在眼里,然后就混战,然后有个外地佬被揍趴下了,然后哥他们一群就跑了。外地人去医院救治。本这样可以相安无事,有个同案去医院打探消息回来时,说了个惊人的秘密。说外地佬身上有钱,很多钱。那个年代还没有红色的毛主席,最大的人民币也就十块的。那个年代买斤猪肉好象也就几块钱,另外一个同案也就说了,既然外地佬没事,他们也打了咱们,他们有钱,干脆回去叫他们买几包烟抽了。
七个人就往医院赶,正好撞上了,又打起来。这次去时带了道具,外地佬寡不敌众,身上有钱的那个被一个同案带进了旁边的小巷子,出来后,就放外地佬走了。拿着钱的同案当时就在骂:什么眼神啊?有个P钱,一张十块的里面包着的全是毛票。
哥他们几个就把十二块钱买烟买汽水分了,各自回家散场。等第二天,干部们就抓人了,定的性质是抢劫。七个人抓了六个,就哥一人在外面晃荡。哥也不跑,是没想跑,抢劫?这才多少钱?
哥对我说:老子其实就只喝了瓶几毛钱的汽水。那包烟开都没开,派出所反正道熟,兜放身上拿着就进去看同案了。
警察叔叔们直接在派出所就按住了哥。审讯时:你胆子真大,还敢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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