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想死我了。我和蟋蟀一人占一床,反正不让地方出来。四哥就笑,叫菲菲趴桌子上。菲菲脸朝向我们,媚眼如丝。蟋蟀忍不住,凑过去上下其手,一边问她在深圳过得好不好之类。
我就继续看着电视,中国对棒子国的团体冠军赛,男单,11个球定输赢。
一局很快,但四哥更快。
菲菲爬我床上,问:哥哥,我们还做不做?
我说:明天保证跟你做!
真的?
真的!
炜炜很忙,真忙,基本是蟋蟀一天到晚的陪着我。但炜炜每天晚上都会过来陪我吃饭,然后洗脚,KTV,玩我们早就玩剩下的业余节目。
不是我,他很少出门的。他喜欢呆家里,吃家里做的饭菜。某天中午我去过,家族式样那种,十多个家人一起,天天如此。
炜炜说,去盐湖城时,他特意穿了双白袜子,然后脱掉鞋子在街道走了一次,居然还是白色的。
我就问他:还准备移民怎么着?
他笑:P,出关时,我说的那十多句英语,全是早背熟的。呆了半个月,基本就是语言不同,水土不服。
我说挺好的,你以后混得越带劲,我跟你在一起就越有面子。他说,月底那你陪我去香港了?
我说我缓刑呢!游泳过去?一个人路怎么走,都是自己选的。
炜炜就笑。
蟋蟀没事就问我:菲菲,你看不上?
我笑:晦气的很,跑路还沾这种事情,别医院里背死人,越背越是鬼!再说,色狼的最高境界,是专一。
他却似懂非懂,最后骂:怎么你MD显得很有学问一样?
听到我说要走,他一丝不挂的从卫生间冲完马桶出来要和我握手再见。
你洗手没的?我笑着就抱了抱他。
我辗转去了湖区。见另外一个朋友。我管他叫哥。道上的人叫他瞎子。因为他带着眼镜,长相斯文。
呆几天?哥问我。
三天,我说。
去钓鱼吧,晚上我给你煲野鱼汤喝。哥从不苟于言笑,对我却是例外。
哥假释时,银行排队给自己朋友转帐,前面的客户柜元机上密码错误,吞了卡,仗着牛高马大,无理取闹,阻止后面的人办理相关业务,而且对哥有过三次挑衅,进行人身推揣。哥一拳就打断了他的鼻梁骨。因为事情是在银行内发生的,案子到了检查院后,哥托关系,找了我。花了银子若干,拘役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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