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年2月(明万历三十五年正月),江苏省泰兴县知县龙镗赴京参加“大计”(明朝官员考核制度,每隔6年考核一次官员,考核外官名“大计”),因考绩不佳,被贬了官。当他走到广宁门时,遇到税监赵禄、王泰、张宪、邢相等人正在收税,见龙镗到来,于是便横加勒索。谁知龙镗的行囊空匮,税监们就对他拳打脚踢,直至龙镗被打得口喷鲜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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