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生只有两种选择,一是跟元宝一起生活,二是把元宝弄死,自己生活。
显然第二种,他下不去手。
秦臻都已经疯癫到走火入魔了,大哥也还在忍受。其实一生没有多长,轰轰烈烈的爱一场也好,爱不了,将就着过完也不错。
况且,元宝除了太像个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好,而她本来也只是个孩子,明年才要大学毕业,等她长大了,就不会这么聒噪了。
他在自我安慰的时候,元宝已经靠在车窗上睡着,回城区的路刚好有一段在施工,路面坑坑洼洼十分颠簸,绕是车速不快,也颠得人难受。
元宝睡得很香,对外界的糟糕全然不知,长发被她无聊时编成麻花辫垂在胸口,而她的小脑袋,正随着路况的起伏哐当哐当的撞着车窗。
她不疼吗?怎么能睡得如此安稳呢?
红灯时他踩下刹车,宽大的手掌轻轻搂住她的肩,笼着她慢慢睡过来,元宝不安分的蹭了蹭脑袋,睡梦中的她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支点,干脆蜷起小腿打算横着睡,而枕头,就是他们之间的扶手箱。
下一个急刹车,她在睡梦中似乎感应到了,本能的在空气中虚虚地抓了一把。
东风下意识地握住她细弱无骨的小手,帮她塞回怀里,几秒以后,他好奇的将手掌搁在她顺滑的头顶,极缓慢地,极轻柔地,摸了两下。
这种感觉……好像小时候南羽给他买的那只兔子。
可惜,那只兔子没有元宝这种好命,在某一天,贺东弋发现兔子被他喂得太肥了,就让佣人拿去宰了吃肉了。
他从不与大哥争吵,几乎也不会反抗,兔子没有大哥重要,他自然也不会和大哥发脾气,可如果有一天,大哥要把元宝当做兔子一样抱走,他想,他是不会同意的。
元宝醒来时,他们已经回到市中心,因为没有吃午餐,两人都有些饿了。
“我想吃那个。”元宝指着街旁巨大的必胜客的招牌说道。
东风瞥一眼,“难吃。”
元宝对吃的不是很挑,只要是吃的她都觉得好吃,被他嫌弃品味后,她便不再提出要求。
贺东风驱车带她去了另一家餐厅,位置虽然有些偏,但装修得很有档次。
他没来过这里,只听同事给他推荐过,一直都以太塞车为由拒绝来,今天,刚好顺路,而且心情也不错。
从车上下来时,元宝整个人还懒洋洋的,耳旁的发丝有些凌乱,她随手一拢,抬头念起招牌上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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