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弗兰克,正走在纽约的街头。
“嘿。”弗兰克坐在长椅上,对长椅另一端的男人搭话。
这个男人看起来非常的邋遢,好像流浪汉一样,很久没有打理过,乱糟糟的胡子和长长的头发,但身上的衣服却都是名牌。
弗兰克记得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的牌子,他曾在约瑟夫的衣柜里看到过类似的牌子。
约瑟夫可是亿万富翁,还是暴发户,买的东西全都是高档货。
如果这个男人身上穿的衣服是真货,不是高仿a货的话,他绝对是有钱人,但看他这状态,应该也是破产,落魄成了流浪汉。
这种人在纽约并不少见,尤其最近经济大萧条,无数人下岗失业,经常能看到穿着西装革履的男人坐在公园里,一坐就是一天,都是失业的男人,隐瞒家里自己失业的事实。
这个男人拿着酒瓶,一口口的喝着酒,酒水洒落在乱糟糟的胡子上,看起来非常的颓废,更加印证了这一点。
“……”面对弗兰克的搭话,他也不理会,就在那默默的喝着酒。
不过,弗兰克跟他搭话的目的,并不是因为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而是这个男人旁边的位置上,放着一盒盖子敞开的披萨。
“你不饿么,不饿的话,介不介意分我点,这大街上这么多灰,一会就吃不了了...”弗兰克说道。
“……”男人依然没有反应。
“那我就当你是默许了。”弗兰克说着,直接把披萨盒拿起放在自己腿上。
这一盒披萨基本是新的,只被男人吃了一片,虽然已经凉了,但对腹中饥饿的弗兰克来说,已经是很美味了。
“你这喝了多少年的酒了,手这么抖,我喝了几十年,也不像你这样...”弗兰克吃着披萨,跟男人闲聊道。
这个男人拿着酒瓶的手,在不停的颤抖,而且,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不受控制的抖动。
一般经常喝大酒的人,年纪大了以后,双手就会不自觉的颤抖,因为喝了太多酒,伤到了神经。
不过,弗兰克这喝了四、五十年,基本天天处在酒精中毒状态的老酒鬼,却没有手抖的毛病。
这个男人虽然胡子拉碴的,但能看起来,大概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这么年轻就手抖成这样,这是喝了多少酒。
“!!”一直没有任何反应的男人,听到弗兰克这话后,终于有了反应。
男人看了弗兰克一眼,把手中的酒瓶放在长椅上,看着颤抖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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