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一筷子,那还不快?英英乐得其所,但也礼貌的对众人笑笑,笑的很甜,她此时觉得,她的叔父是在是太伟大了。
机灵的人就得倒酒,林花郎就吩咐赵四。看来他干这一行干的多了,到了一圈酒,那酒水就贴在碗沿儿不流出来,竟然没有洒一滴。
刘永不禁感叹他的好手法。
林花郎笑道:“这混小子从小就给人你家做小二,整天倒酒都练出来了。”
刘永点点头,心道:“看来这赵四也是个穷苦出身的孩子。也是,不穷苦谁做混混呢?不知道这林花郎家里是什么情况。”
“来来来,我一起敬大哥一杯。你们是敬大大哥。”林花郎特意强调了一句。
四人连连称是。
“什么大哥大大哥的,来,我们喝酒就是。”刘永也端起了酒碗。
几人同时干了个底儿朝天。
这是刘永来到宋朝第一次喝酒,感觉和后世的白酒不一样,没有那么烈,有点甜儿还带点儿酸味儿。酒浆也是呈淡淡的乳白色。
“这可是上好的米酒,叫百里香呢。”林花郎解释一番。
刘永身前的酒碗又被赵四倒满。由于刚才喝的猛,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此时他又忍不住浅尝一口,仔细品品味道。嗯,这酸甜里还是有些辣味的。就是不知道有多少度数,看来应该不高。
说到喝酒,这是后世刘永唯一一件可以和他的长跑媲美的事。四十度的白酒一斤没有问题。
大学期间,他就是宿舍里乃至班里的酒神。同学聚餐,谁要是有喝不下的酒都让他顶。没办法,为了曝光率,他也只好舍命相陪了。最主要的是那些喝不下酒的多数都是女生。这也是他唯一能在女生面前表现的机会了。每次都拼命的喝,酒量也就由此越喝越大。
可让他伤心的是,替喝酒的时候,女生们是高兴夸赞的。但过后就又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又成了众女眼中微不足道的沙粒。那些个样貌俊美的男生总能得到女生的青睐。他们就像花儿,而那些女生却成了蜜蜂。
他们班上有一个帅哥,酒不能喝,架不能打,却每天总有女生上赶着和他说话,围着他。而刘永除了哀叹就只有哀叹了。
有一次,他不想替这帮卸磨杀驴的女生们喝酒了,就被她们从头到脚的数落了一番。那次他伤心的喝醉了,这也是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喝醉。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女生让他替酒,他又成了酒桌上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尘沙。这才有了他后来创业的意图。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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