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桑则是喜欢研究具体的战术,尤其喜欢揣测对手的心态和心理,出奇制胜。
这样一来,这支领地第一轻装步兵团可谓是大有前途,他们既在塔希尔手下呆过,现在又换成哈桑的团长,岂不是两者皆有了?何况这也是领地资历最老的一支军队,战斗经验也非常丰富。
所以某男才放心的把这支部队交给哈桑,因为就算哈桑想要做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事情,这些士兵的忠诚度是绝对不会打折扣的,在他们心中,领主大人就是和神一样的存在,任何对领主大人不利的人,通通都得去死。
哈桑接到某男的命令之后,没有任何犹豫,立刻拔营出发,他的口号就是,就算有再强大的敌人,只要给他一支他亲自训练出来的部队,即使是凯撒亲临他也不怕。
怕个球,不都是一颗脑袋两只手,而且哈桑的能力决定了他的作战方针没有一成不变的趋势。他总是会详细分析自己和敌人的具体情况,部队的构成、地形、战争的原因、战斗的时间、战斗的目的,他总是能够根据变化来做出相应的调整,这就是一个顶级指挥官所必备的素质!
可惜哈桑自嘲地笑了笑,自己现在还并不是一个指挥官,仅仅是一个步兵团的团长而已,当然,他也很清楚的意识到,指挥官的位置,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和自己的战功来证明的,而不是一个败军之将所能立刻获取的。
络腮胡很聪明,他也知道为什么这个胖子领主会将自己俘获后没有杀掉,而是纳为己用,就是因为自己曾经给他造成过不小的麻烦。
一个没有用的下属,何况还是一个俘获的败军之将,对于一个领主来说有什么用?饭桶和浪费薪水的家伙吗?不,自己就要通过这次的作战让这个领主擦亮眼睛,他不比那个和自己多次作战的罗马小伙差!
哼,那个小伙能胜过自己,完全是这个领主能够慧眼识玉,要是自己以前的那个领主……算了,不去想那个傻逼了,而且自己也没有辩解的必要,输了就是输了,只要下一次能赢,就是个好军官。
所以怀着这种心情,在某男没有主动要求的情况下,自己就多次派出斥候,了解到了这群土著人的具体行动。他们的武器应该是来自于北面领地在上一次帝国危机中的交战,由于双方两败俱伤,战场来不及打扫,所以这群土著的头子就去捡了个漏。
要不是他们这个土著的据点在山中,地形复杂,又有一片宽阔的沼泽地作为掩护的话,相信这些武器不会轻易落入他们之手。
这个土著头子也很清楚,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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