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白当了不是?可我就惨了,凌晨三点才接过他电话,四点半接踵而至,一晚上基本就是和他通话中,我干脆白天睡觉,晚上就和他耗着,单位请了一个月假,电话设置了呼入限制,两个人的短信一天几十条发着跟好玩似的,比刚恋爱着的男女都还亲密执着。
我说,钱这东西,还真没有了。
他说,你天天饭馆下着,酒店住着,小妞抱着,你比我潇洒。
我说,……。
他说,……。
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都说完了,银子还是在别人口袋里。
其间,我在夜店遇见一个人,是小强,很意外。更意外的是,他见到我抱着我就哭,让我有点茫然无措。
去年他麻古岔道时,做过的几件事情我也有耳闻,其一是帮老板收账时,用一根纤绳差点把人勒死;其二身系雷管砸了家ktv场直接占了干股;其三我们共同认识的一朋友被他敲诈勒索了部新车。
他知道我现在跟谁走得进,飞哥的手下有个叫黑仔的,在珠海曾被他用啤酒瓶插破过颈大动脉。那时深圳的黑社会:唐xx,富贵x,蒙古x。
最早争地盘时,强哥是大头x的头号马仔。
现在全杀回湖南,都美其名曰:公司。想办法都在洗底和漂白。经济社会,没利益冲突,狭路再相逢时,都是一笑泯恩仇。
那天在包箱,我和小强喝了一晚上的酒,关给小姐的小费他都发了三次,个个兴高采烈着不肯走。小强搂着我,说了很多的话,朋友情深兄弟手足之类,我基本上一句都没听进去,我现在不喜欢听强哥说他的过去,现在谁有钱谁牛x,你没钱你就是把自己吹得天下第一,你也只是个傻x。
对小强,整个晚上,我脑海中居然只有了“价值”这个词汇,原来,环境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思维。
三天后,我就巧妙的安排了小强替我认识的老板做了件事情:因为经济上的纠纷,对方在茶座包箱等候人打牌时,小强冒充修空调的进去后,用装有铁饼的背包直接在对方的脑袋抡了几下,对方躺地上当时就不省人事。
小强的打扮很搞笑,带着顶鸭舌帽,一双回力跑鞋,裤子上特意还剪了几个破洞,很农村的那种。
我只给了强哥五千块的费用,而我老板给了我几个。
只有大半年,我变得开始对自己也有些陌生。
当然,我也会帮小强做点事情,在一切朝钱看的主流社会,明码标价。
就象某次,小强的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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