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之人,用那个人的头颅,换取那应得的报酬。
若是悬赏金币到达四十万之多,就连天罗山庄排名第一,代号为“风雨”的顶级杀手,都有机会能为你一战。
而他所杀的,乃是剑王中期以下的任何人。
据传这位名为“风雨”的杀手可是有着剑王巅峰的实力,所配之剑,名为追魂,乃是一件百年不可求得的半步神器。
名剑配强主,拥有仅次于轩辕剑御冰霜魔龙剑的追魂,“风雨”乃是当之无愧的帝国第三人。
哪怕是凛冬之主弗灭天,亦然不是他的对手。
至于实力如此强劲的他为何会成为杀手,也是众说纷纭。
也许因为个人的感情,也许是因为身处飘零的乱世,又或许是等不到所等待的那个人,等不到想要的那个世道,又也许是因为情非得已,不得不为。
由此可见,金币的地位有多么的重要,多么的尊崇。
然而足足四千枚金币,就被南宫天与剑心拿去吃了这么一顿罗汉全席,啥也没干的消耗完了。
别说是外人,就算是身为洛阳之主的南宫昊知道了这件事情,想来也是格外的心疼,少不了对两人的教训。
欢声笑谈间,时间如潮水般汹涌而去,转眼又过去了足足三十分钟。
感到肚子并未之前那般肿胀,剑心开始把目光瞥向摆放在地上的那坛坛美酒。
思量了许久后,他还是忍不住伸出了魔爪,将这些酒搬到了自己与南宫天的身旁。
当然,在搬运途中,剑心也不慎撒掉了不少名动北境的洛花露。
但他并未因此而感到心痛。
反正这里还有这么多,多一点少一点剑心也不怎么在乎。
可要是把这些洒落到地上的美酒放在洛阳城的大街上,只怕是引得路人不顾一切的用手,乃至舌头去哄抢,去感受着那流落于黄土之下的那点如此名贵的液体。
毕竟那么小小的一口,也许就可以抵得上数枚金币了。
这对那些从未见过如此名贵之物的人来说,就是一笔横财,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少主,此酒名为洛花露,乃我洛阳的一等好酒。
昔年昊大人送别之际,我二人在此狂饮二十坛,乃告别而去。
时至今日,五年过去了,我竟能与少主在此做同样之事,想来也一定别具风味。”
轻轻的抚了抚装载洛花露酒缸外的纹路,剑心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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