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作家出版社也不会同意跟曹志强玩版税分成制,曹志强也不可能凭着一本诗集,在短短时间内,就赚到五十多万。
总之,因为当初曹志强跟作家出版社签署过一个内部合同,所以理论上讲,曹志强是不能跟红光出版社签出版合同的,只能不签合同,直接出版。
但这样的话,一来后期麻烦事儿多,二来也不能搞什么原作者签字版,失去了正版的噱头。
所以,曹志强才去专门找到作家出版社的社长,问他要了个授权。
反正作家出版社已经赚的盆满钵满,就算不同意也没用。
因为红光出版社,一样可以在不跟曹志强签合同的情况下,直接出版那本诗集。
作家出版社,无法用曹志强跟作家出版社签署的内部合同,去约束红光出版社!
更何况,就算红光出版社不出版那本诗集,其他出版社也早晚会盗版。
再加上有新华书店的一把手跟出版局的局长出面,那压力可不是一般的小。
既然如此,何必做那个恶人?
无非就是给个授权,问题不大。
写这个授权给红光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不得罪人,社长本人还能拿到一笔诚意金。
不给这个授权,不耽误红光出版社出书,但却得罪了曹志强这个大作家,顺便得罪了新华书店的一把手跟出版局的局长,甚至有可能得罪曹志强背后的“大领导”,自己一点好处没有,何苦呢?
反正在作家出版社看来,给个授权没啥大不了的。
但在曹志强看来,这却意义重大。
因为这就意味着,红光出版社接下来的行动,是得到授权的行为,属于光明正大的出版,不能算盗版。
别看这一点点区别,其实后期影响很大的。
这也是为何曹志强坚决不肯盗版港台那些已经成名作家的武侠一样。
盗版一时爽,事后拉清单。
曹志强有系统外挂,“原创”就能吊打同行,何苦去跟人争夺盗版那块儿发霉的蛋糕?
所以,曹志强事后否决了杨守文的提议,并且定下一个基调,那就是在红光出版社里,只做原创,不做盗版!
对一家新生的出版社来讲,自律自爱,过程正确,这才能走的更长久,更安稳。
别说,曹志强定下这个“只做原创,不做盗版”的基调后,大家反而更加敬佩曹志强这个总经理了。
毕竟盗版虽然很爽,但是个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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