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弄来头盔或者皮甲,这些已经是相对富裕的富农阶级。
对于穷苦人来说,上战场可以不穿盔甲,但是不能不带盾牌,盾牌和长矛乃是标配,因为一面盾牌可以大大的增加生存几率,盾牌既可以帮助新手轻松格挡进攻,还可以用来抵挡弓箭射击,可谓物美价廉,出征必备的好宝贝。
这也算是欧洲封建体系的好处之一,那就是武器装备由士兵自备,平时也不需要花钱养着他们,很大程度上拯救了领主老爷们的钱包。
所以说在中世纪当平民实在是很悲惨的一件事情,不仅仅要被剥削,还得去打仗,去打仗卖命也没钱拿,还得自己出钱准备装备和武器,他们唯一的好处就是打了胜仗之后可以捡那些敌人留下的装备和武器去卖钱了。
当然,这些玩意都价值不菲,所以很大程度上导致农民对于战争还是有点指望的,要是能捡到几把好剑,好甲,拿去一卖,十几年的生活开销都没问题了,再不济也能混个一两年的生活费,可谓暴利了!当然,这是有命活着回来的情况下。
琼恩•艾林点齐兵马就朝着海鸥镇进军而去,下午就抵达了海鸥镇。
当他们抵达海鸥镇的时候,赫然发现飘扬着燃烧塔楼旗帜(格拉夫森家族纹章)的一只大军正在等候他们。
根据侦察兵的报告,他们大约有6000征召兵,1000弓手,以及500骑士和1500名扈从,共两千骑兵,一共9000多,近万人。
海鸥镇作为谷地最大的城镇,人口密集,使得马柯•格拉夫森伯爵得以拉起一只庞大的征召兵部队,想必这就是他敢于玩叛乱的原因。
格拉夫森伯爵将4000征召兵放在中间作为中军,弓箭手则为右翼前方有2000征召兵作为掩护,左翼则完全由骑兵构成,远远的就可以看到马柯•格拉夫森伯爵的旗帜在左翼的阵中飘扬,显然,他亲自来到了战场。
“这个格拉夫森伯爵倒是有点水平啊!瞧瞧,那些征召兵都穿着皮甲,甚至前排的还穿着链甲哩!”韩幸站在高处眺望着格拉夫森伯爵的军队道。
“是啊!不过依我看来这个格拉夫森伯爵的脑袋似乎不大灵光,居然想要出城跟我们玩大决战!看我不锤爆他!”劳勃挥舞着大锤,身上穿着一套很普通的板甲,显然,他对于这场战争可谓激动万分,早就想在战场上一显身手了。
“让我带兵作为先锋把!”劳勃开口道,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琼恩•艾林摇了摇头道:“马柯•格拉夫森伯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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