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面上可以轮换,可每一次轮换的时间却有整整五十年,对精灵族,兽族,巨魔族而言,五十年并不算长,可对于人族,矮人族,地精族这些弱势的族群而言,五十年基本等于一辈子,这何尝又不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而自己距离下一次轮换还有二十多年,能不能活这么久还是个问题,
他转身回到了执事官专属的房间,靠坐在木椅子上,沉默的注视着墙壁上挂着的地图,怔怔出神,思绪渐渐回到了那天,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雪夜。
没有人喜欢贫穷,愿意忍受饥饿,可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生而为奴还算是好的,起码活着,很多孩子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就被扔到河里淹死了。
贫民,奴隶能做的只有被迫接受,去习惯这种生活,不要命的干活,尽其所能的服侍富人和贵族,取悦他们,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别说什么反抗,奋斗,这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妄图以个人去挑战阶级是连白痴都不会去做的事。
布兰登是一个女仆的儿子,他很想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但母亲总是应付的说父亲死了,他每天都被母亲逼着学习各种礼仪,熟悉各种菜肴的做法,名酒鉴赏,水晶银器的保养,这让他一度很反感,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学这些东西,直到有一天母亲带他去了贫民窟。
随处可见的腐烂尸体散发着恶臭,地上遍布屎尿,那儿的人都是赤膊,恶心的让人一秒钟都不想多呆,可那天,他被母亲逼着在那个地方呆了整整一天,布兰登吐了不知多少次,他问母亲为什么,母亲告诉他,如果不学的话,这个地方就是你未来的家,你会和他们一样,随地排泄,没有饭吃,浑身恶臭的死去。
那是布兰登第一次对贫穷和阶级有了最直观的认识,母亲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名管家,这个身份比仆人要高得多,在她印象中,管家都是穿着华贵的衣服,吃着精致的食物,品鉴美酒,因为管家的形象往往代表了主人的身份,虽然不是权贵,却也不是仆人可以相比的,若是布兰登能过上那种生活,她就真的满足了。
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的带着布兰登去贫民窟,她就是要让儿子认清现实,认清这个世界的真面目。
按照她的设想,一切是那么的美好,等到儿子成年,成为了贵族的管家,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的,也许将来某一天,攒下足够多的钱,就不需要在服侍别人了,可以自己做生意,哪怕只是开一家小商铺……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渺小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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