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进入到富裕阶层之中。
而另外一方面,中产阶级也慢慢开始对雇佣市场出现了巨大的兴趣,他们当然不可能像富裕阶级那样,一下子便雇佣十几个人,甚至上百个人来为自己服务,但是雇佣一个佣人,随时随地帮助自己清理一下家庭卫生,烧菜做饭的需求还是存在的。
这个阶层的人,大概有百分之十五左右,加上富裕阶层就是全国五分之一的人,有对于仆役的需求,这是一个既定事实,你无法改变,尤其是那些权势者,他们根本就不想要雇佣的佣人,他们只想要为自己卖命的奴仆,这才能凸显出他们的不同来,也因此,朝廷在这方面的改革,就相比起其他地方要慢得多了。
不过朝廷对此也有一定的政策来应对,首先就是从徐清上台三年后开始,所有地方,奴仆户籍不能再增加一人,且奴仆所生的孩子不能直接算入奴籍,而是要加入庶民籍贯,以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通过这种方式,虽然不能直接消灭掉这个奴仆队伍,但却是等于给这个制度加紧了灭亡的速度,只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当这一批奴仆全部死亡了,那么奴仆制度也就彻底消失了。
另外一种方式,就是由朝廷出现,成立家政委员会,负责制定规则,将佣人变成一种专业的职业,而不是所谓的奴仆,他们享有法律的保护,与公民一般无二,雇主不能肆意打骂佣人,必须尊重佣人的合法权益,然后在委员会之下,允许私人资本成立家政公司,通过家政公司,来解决中产阶级对于保姆的需求。
然后大量引进殖民地人,让殖民地人来充当奴仆的角色,从而将大量的汉族从这其中解放出来,通过这种方法,等于说是和平解决贱籍存在的问题,从徐清刚上台的时候,全国贱籍数量达到一千六百多万人,其中无地农民和奴仆占据绝大多数,到现在全国贱籍数量已经只剩下三百多万人,不得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而在贱籍之后,还不是殖民地人,而是生活在租界或者是殖民地上,拥有合法权益享有的人群,被称为名誉宋朝公民,他们的地位其实要比贱籍高一点,起码在法律上是这样的,毕竟贱籍并没有任何权利,他们只是主人家的财产而已,但在实际生活中,即便是贱籍,也绝对不是殖民地人可以相提并论的。
尤其是一些大户人家的奴仆,那可比普通庶族还要厉害多了,他们这些人,世代在大户人家为奴为仆,可以说是深得自家主人的信赖,尤其是随着前文说的这一保护法案实施,因为无法在扩张自己的奴仆数量,各个家族对于自己的家生子就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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