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前进行处理,功勋和宗室不用说,他们的位置就决定了他们的立场,必然是跟在皇帝身边的,所以对他们施行法律的制裁,徐清根本不会有任何的压力,既然如今已然是敌人了,那么唯有尽快削减他们的实力,才是唯一的路途。
在这种事情上,徐清是丝毫不会犹豫的,这也是他订立孤儿寄养新制度的原因,表面上是为了照顾孩子们的未来生活,其实说到底,还是为了政治斗争而已,只不过包裹在一层非常好看的人道主义的外衣之下,看上去非常光明正大罢了。
徐清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他能够做的,只是在政治斗争之外,再抽出一丝精力去照顾这些弱势群体而已,至于到底能不能照顾,首先要看的,就是政治现实,如果政治现实不允许,徐清自然什么都不会做。
而现在,便是政治条件成熟的时候,这条政令虽然是基于削弱宗室功勋们的势力而订立的,但也确实给许多孤儿带来了好处,朝廷规定,凡是领养孩子的人,每个月提供的钱财从四千文上涨到五千文,各地方也可以自行定制,有钱的地方可以再多给点,没钱的地方则要以五千文作为底线,而领养家庭,必须每个月接受孤儿院的检查,一个月三次,两次上门检查,一次学校检查,来关心被领养孩童的身心健康,以及父母是否真的在好好照顾孩子。
通过这种方法,起码能够杜绝大部分孩子被虐待的情况出现,还有对于领养孩童的家庭也必须进行调查,原本的要求是富裕人家,根据宋朝的明面规定,是年收入要达到六千贯,也就是六十万文收入的家庭,以两千文等于现代一千块钱来算的话,就是年收入要达到三十万块钱的收入,才能够领养孩子,徐清把这个标准拉低,到四千贯左右就可以领养孩子,这个标准对应的正是中下阶级,如此一来便算是扩大了领养的人数,也方便孩子们可以找到更好的家庭来重新生活。
至于底层,徐清则暂时没有考虑,首先是孤儿并没有那么多,二来则是底层的生活依旧还是十分困苦的,在这个时候开启领养,很多生不出孩子的家庭或许会去领养,但能不能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状态呢,这一点徐清并不能确定,既然是要被领养,起码接受教育是要有的吧,然后父母也应该拥有一定的教育水平,若是父母是文盲,这显然也是不行的。
除了金钱上的要求之外,徐清还额外规定,所有领养人必须结婚超过三年以上,以此来保证领养人的真实性,不然假装夫妻,这也是不行的,同时要跟邻居确认,这一户人家没有过家暴,冷暴力之类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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