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的人必须是高富帅。
也就是说,必须是《暮色》爱德华的形象,绝不能是《吸血惊情四百年》中老吸血鬼的可怕形象。
女孩子这种奇怪的生物,可以为高富帅付出一切,但必须时不时的拉出来给人展示展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你一个连阳光都害怕见到的生物,让女孩子怎么展示呢?
女孩子很愿意让自己变成高富帅的同类,但没几个愿意变成吸血鬼的同类,不能见阳光也太痛苦了。
但,如果变成钻石男的同类钻石女,那么就太棒了,迫不及待,您赶紧来!
咬我,我咬你也行,怎么咬都行。
这样的书火也确实挺有道理,这样的书不火也确实挺没天理。
于是,《暮色》火了。
刚上市的第一周还有点悄无声息,毕竟是新人新作。
书名也不怎么吸引人,如果改成《高富帅的我,看见灰姑娘就忍不住想啃》,说不定还能引起更多好奇心。
可惜瑟琳娜坚决不许这种书名面世。
事实上,这真不是宁匀的恶趣味发作,最开始,这部书有另一个名字,后来被弃用的名字————《专爱胖妞的吸血鬼(.Love.)》
而原作者还特别喜欢管主角爱德华叫阿多尼斯(adonis),一位结局被野猪咬死了的古希腊神话绝世美男子,维纳斯的最爱。
不管怎么说,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是一家比较有实力的出版集团,最高时期畅销榜前十占有五个位置,所以渠道不少,铺货量还是不错的。
感兴趣买了暮色的少女们,一读之后,大为惊叹。
别看只早了两年,互联网时代,两年代表很多见识。读到的时候会获得更多新奇感。
诗意的背景,新鲜的设定,刚读开篇的少女,精神就振奋起来。
相对模糊的普通少女主角,和自己一样成熟,和自己一样爱读书,甚至冰雪聪明到阅读《呼啸山庄》这样的“严肃”文学。
当然,也和自己一样有点笨手笨脚,不像啦啦队那些该死的碧池们那么四肢发达。
这让少女读者们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非常特别的共鸣,看,我们爱读书的就是这么聪明,就是能遇到文艺、强大又无所不能的高富帅,比四分卫那帮野兽强多了。
没错,男主太勾人了,爱德华就是现代的阿多尼斯,身高九尺,如花一般俊美精致的五官,令世间所有人与物,在他面前都为之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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