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兼职是发传单,从早上九点钟到下午六点钟,一天八十块。
那时候八月多,阳光猛得就好像火把一样,我发了三天的床单,拿了二百四十块。
那是我第一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挣钱,尽管整个人都被晒得快脱皮,可是我还是希望我能够一直都有这样的兼职做。
但是这些事情从来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后来我去快餐店当服务员,有空就去,一个月八百多。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去麦当劳和肯德基,那里的时薪是高,可是我交了一千多的住宿费之后,口袋就只剩下二十多块了,别说那一百四十多的健康检查费用了。
我那时候没有手机,我妈的电话直接打到我辅导员那儿去了,尽管我也不知道她怎么拿到我辅导员的电话。
她跟我说妞妞生病了,什么病她没说,但是她要把妞妞送给别人了。
哦,对了,妞妞就是我那个才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妹妹。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她估计是觉得我在大城市里面能挣钱,逼着我往家里面打钱。
那时候我刚拿了第一份兼职的钱,九百五十六,我妈全部要回去了,说有钱就不骂妞妞了。
当初就是我拿着刀架在她们的脖子上的,要不然妞妞一出生就被送走了。
因为隔壁村有个卖猪肉的儿子,今年八岁,但是是个智障,他出五千块买妞妞给他们家当童养媳。
五千块对我们家算是个天文数字了,可是我知道,五千块不能买断我妹妹的一生。
我永远都记得妞妞生下来的时候,是我抱的她,她眼睛刚睁开的时候就对着我笑了。
然后我妈抱回去的时候她就哭了,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但是她真的对着我笑了。
有人说,书读的越多的人,玻璃心的程度就越高。
我想可能真的是,我没办法看着妞妞一生就被我爸妈给毁了。
我寄了九百块回去,剩下了五十六块。
那时候学校的北街有一家卖馒头的,晚上的时候馒头放了一天了,一块钱两个,我经常都是晚上去买的,晚上吃一个当晚饭,早上吃一个当早餐,中午在我打工的餐馆里面包了。
用傅瑶的话来讲,我那时候瘦的没有一点儿血色,整个人都是黄瘦黄瘦的,偏偏骨架还大,那脸上的边部骨头突出来,恐怖得很。
傅瑶也在不断地打工,但是她比我好,她自学了吉他,在吉他店里面当帮工,一个月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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