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拦不住你,但是这把剑你一定要收下。
这是我们龙卫配发的制式武器,虽然不是什么神兵,但好歹能省你点力气。
这一趟很危险,没把武器傍身真的不行。”
孟秋点了点头,将长剑拿在了手里。他也没有客套,这番一去注定凶险万分,稍不注意就是九死一生。他的确是没有必要再去客气什么。
虽然这武器并不是他所惯用的长刀,但有把武器总好过赤手空拳。
接过长剑,孟秋也没细看,他再也没有丝毫犹豫,转身就向着法阵里面走去。
“小语,等我。”
如同孟秋在芥子内的瞬移一样,依旧是熟悉的时空变幻的迷失感,下一秒,孟秋就发现站在了一个小岛的边缘。
虽然已经将近九点,这里又没有灯光,但是凭着孟秋的视力,借着天上点点的星光,他已经能够看清,这是一个不大的岛礁,岛礁不大,也就方圆一亩左右。岛礁上面怪石嶙峋,毫无生气。
但是孟秋却知道自己没有来错地方,他动用体内能量向前方望去,一片淡淡的红光自地底飘散而出,映入他的眼眸。
孟秋知道,那是血族能量聚集起来后形成的气场。
耳边海水拍打岛礁的声音不停传来,仿佛是千万人在孟秋耳边低语,不停地催促着他,让他赶快杀向血族的老巢。
脑海里闪现出陈卿语的面容,孟秋迈步,坚定地走向了前方。
唐邵是一名血奴,他成为血奴已经有七十多年时间了,但是因为血族的特殊性,他依旧是一副青年的面孔。
其实唐邵原本是一名人类,但是自小他就十分羡慕血族的长生不死,无所不能。后来一个十分巧合的机会,他遇到了詹姆伯爵,为了活命,也为了这个长生不死的机会,他竟然以旅游的名义,将自己一家四口全部骗走,交给了血族以换取成为血奴的机会。
随着他的家人被詹姆虐杀,唐邵终于得偿所愿,被詹姆伯爵进行了简化版本的初拥,收为血奴。
但是血奴毕竟只是血奴,根本算不上是真正的血族。
唐邵的野心根本不止于此,他时时刻刻期盼着能够成为真正的血族,所以这七十年来,他对詹姆伯爵言听计从,甚至变得比詹姆伯爵还要残暴。
而基数庞大的血奴之中,像是唐邵一样的人数不胜数。他们不是真正的血族,但是却被真正的血族还要不把人命当人,仿佛他们从来就没有做过人类一般。
他们喜欢这种高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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