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反对圈地,不是反对圈他们的草荡。而是反对,垦荒公司圈那些‘无主’的草荡。”
“他们不反对圈他们的荡地,因为给补偿。但反对圈无主公地,因为他们从无主地得利,但却不给补偿。”
这个本也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东西。
如果每个盐户,都是正常的、合法的盐户,那么垦荒公司给的条件,相对他们原本吃蛆的生活,非常优厚。
虽然,其实这个条件,是朝廷放开了淮南盐政之后,放松了“不需垦荒”的政策而导致的。
也虽然,这个条件的根本,是因为制定条件的人相信小农经济的抗风险能力极差,而且这里种地需要技术,三年之内必然破产,然后可以低价收地。
这等于是公司几乎没花钱,把地给骗到手了。
要不然,给现金补偿的话,还更贵呢。
现在就给盐户补偿25亩地,一分钱不用给了。这个修水利的时候,得地的盐户也得上,毕竟以后得用嘛。
等着两三年后,地力耗尽,贷给点钱,就按36%的正规利息,还不起收地,说不定还能白赚一年利息呢。这一年利息的欠债,正好做工偿还,也不用发工钱了。
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小农破产非常容易是真的。至于是不是真的,这倒是句废话了。别的地方不管说,就苏北现在这种还未冲刷反草的盐碱地,加墨西哥棉,加水灾、风暴潮、加反盐,单独小农三年若是竟然还不破产,只能说王母娘娘是他亲妈。
但在这些盐户看来,自己能够拿到二三十亩初步开垦过的土地,而且还可以组织村社,租赁耕牛,借用公司的水利设施,这可以说是非常优厚的。
不会种棉花不怕,人家咋种自己就咋种呗,似乎那还不简单吗?
万一自己积攒了家业,最后兼并百亩土地,当了地主了呢?
之前,可是严禁垦荒的,怕耽误盐业生产,怕煮盐的草不足。
现在大部分的反对者,真要分析本质,他们反对的不是圈他们的草荡,而是反对圈那些‘无主’草荡。
因为‘无主’只是不在朝廷明面上的无主,但实际上是有主的。
这些包场的盐商,凭借关系、凭借财力,实则把持了那些无主的草荡,并且用来煮盐。
垦荒公司圈走这些无主地,使得他们没有煮私盐的机会了,这才坚决反对。
林敏理清楚了反对的根本原因后,对刘钰的那句扛着仁义大旗反仁义的思路,便有了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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