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深得赵秉渊信任。孙福贵管着账目、管着通关文牒、管着沿途的打点开销,甚至连每天的行程走多少里、在哪里歇脚,都由他一言而定。杨志只管一件事——带着他的人,看好货物,防着匪人。
杨志早已接受了这样的命运。
自从他十六岁那年因杀人逃走,并随着宋江造了反以后,他就一直过着被官军不断围剿的日子。那时候他们占据梁山泊,八百里水泊易守难攻,官军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像赶不尽的苍蝇。后来宋江带着他们冲出青州,沿河道南下,一路转战数千里,本以为能在南方另寻一片天地,结果在海州被张叔夜伏击,全军受招安投降。
从那一刻起,他的履历上便被牢牢打上了四个字:招安巨寇。
他被分到了江浙转运使的麾下,成了一名小小的押军官差。每月领着一份微薄的俸禄,住在军营里,吃着大锅饭,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军袍。没有人正眼看他,没有人把他当自己人。同营的官兵知道他底细,明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指指点点——“看见没?那就是个贼,当过强盗的。”
杨志不在乎。或者说,他早已学会了不在乎。
他心里清楚,自己现在所能倚仗的、赖以生存的,就只有这身武艺和这副强壮的身体。他从小习武,十八般兵器样样拿得出手,马步功夫都扎实,寻常三五条汉子近不得身。这是他吃饭的本事,也是他活到今天的唯一理由。
他也知道,像自己这种被招安的巨寇,不会有什么太光明的前途。无非就是两种结局:等到年老体衰了,被逐出军旅,流落街头,无人问津;或者在为朝廷效力的过程中死于非命,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他想过改变,但不知道该怎么改。他大字不识几个,不懂钻营,不会逢迎,没有靠山,没有门路。他唯一会的,就是杀人。可在大宋,杀人这项技能,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有用——一种是当强盗,一种是当兵。他不想再当强盗了,而当兵,他已经在当了。
这一次赵府押运私纲,赵运使让他参与进来,无非是看中了他的武力高强,以防万一在押运途中遇到匪人。杨志心里明白,自己在这支队伍里的定位就是一个活着的盾牌——真出了事,他得第一个冲上去挡住,替赵府的货物和管事争取逃跑的时间。
不过这批私纲都插着江浙转运使的旗帜,一路走来麻烦很少,通关十分顺利。沿途关卡见了转运使的旗号,连查都不查,直接放行。孙福贵每次过关都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连马都不下,随手丢过去一块碎银子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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