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橘黄色的光。士兵们围坐在火堆旁边,有人在烤干粮,有人在补衣服,有人在低声聊天。炊事班的锅里煮着稀饭,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香气在营地上空飘荡。
老李和小王的帐篷在营地的边缘,靠近一片灌木丛。这是王德福特意安排的——当然,是陈东征授意的。帐篷不大,地上铺着一层干草,两个人挤在一起,倒也暖和。
小王躺在地上,把受伤的脚搁在背包上,试图让肿胀的脚踝好受一些。脚踝肿得越来越厉害了,皮肤被撑得发亮,摸上去滚烫。他咬着牙没有吭声,但偶尔翻身的动作会牵动伤处,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老李坐在他旁边,手里拿着一块干粮,慢慢地嚼着。他的目光不时扫过帐篷外面,像一只在观察地形的野兽,耐心地等待着那个最合适的时机。
“小王,”老李忽然开口,声音压得很低,“你的脚怎么样了?”
“还行,”小王说,“就是有点肿。”
老李沉默了一会儿,把干粮掰成两半,把大的那半递给小王。
“多吃点,养好力气。”
小王接过来,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忽然说:“老李,你说……咱们能跑出去吗?”
老李没有立刻回答。他转头看着帐篷外面,篝火的光在他脸上跳跃,把他的皱纹照得更加深刻。
“能,”他说,“今晚就走。”
小王的手停了一下,干粮差点从手指间滑落。
“今晚?”
“嗯。”老李的声音更低了,低到只有两个人能听到,“我观察过了,营地边上那个哨兵,每隔半个时辰换一次岗。换岗的时候有大概一炷香的功夫,没人看着那片灌木丛。从那里钻出去,就是山沟,顺着山沟往西走,天亮就能翻过山去。”
小王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手里的干粮。
“你跟我一起走,”老李说,“我背你。”
小王抬起头,看着老李。老李的眼睛在火光中亮晶晶的,像两颗烧红的炭。那双眼睛里有坚定,有决绝,还有一种小王说不清的东西——那是“责任”。老李觉得他是老兵,应该把这个年轻人带回去。
小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肿得像馒头的脚踝,又看了看老李那条还没有完全好利索的腿——老李走路虽然没问题,但跑起来肯定不行。如果老李背着他走,两个人都跑不掉。
“老李,”小王说,“你自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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